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是正确、客观、公正地评价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主要目的旨在审查和验证学生对所提交的设计(论文)论述到的论题的认识程度和当场论证论题的能力;考察学生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以及对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审查毕业论文的内容、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由学生自己独立完成等情况。学生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也是一个增长知识、交流信息的过程,是培养和展示自己的勇气、才能、智慧、风度和口才的重要机会,是学生向答辩小组成员和有关专家学习、获得指导的机会。为了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的管理,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学生的范围
完成毕业设计(论文)阶段的所有学生。
二、答辩组织方式
毕业答辩由成人教育部或者各教学中心组织,答辩教师由成人教育部或各教学中心聘请。成人教育部派出专业教师组织或参与学习中心的答辩工作。
教学中心组织答辩的,由教学中心按成人教育部要求在规定时间段组织学生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答辩,并将答辩的结果及材料统一上报成人教育部。
三、答辩小组组成
在学院成教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领导下,组成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工作。
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须由三名讲师以上职称教师组成(可视答辩学生人数需要增加答辩小组成员数量)。设答辩小组组长一人,答辩秘书一人,组长由小组中学术水平较高的教师担任。
四、答辩实施
在答辩前指导教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认真完成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在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议表给出成绩及评语。
分专业确定答辩小组教师。如答辩小组教师不属于教学中心所聘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老师,则需教学中心将答辩教师的情况登记表及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报至学院成教部审核。
根据学院成教部提供的答辩流程及答辩注意事项,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做好答辩准备。
答辩结束后,由答辩小组给出答辩成绩,填写成绩评定表。
五、答辩成绩
答辩成绩评定必须按学院成教部答辩评定标准严格掌握。按百分制评定,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不及格(60分以下),其中优秀原则上控制在10%以内,良好控制在25%以内。
在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及格的前提下,答辩成绩按40%计入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答辩成绩不及格者,则毕业设计(论文)总成绩不及格。
本管理办法由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部负责解释
陕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成人教育部
二○○四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