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按时进入考场,除必须的文具物品外,不准将禁止携带的书籍、笔记、纸张等带入考场。
2、考生进入考场后必须按监考人员要求坐好,将学生证等放在座位右上角以便检查。
3、考生进入考场,除必备的文具外(开卷考试可带老师指定的书籍及资料),书包、书籍、笔记等物品要按监考老师指定的地点存放。凡夹带者,一律按作弊行为论处。
4、考场必须保持安静,考试期间要认真答卷,考题有不清楚的地方举手问监考老师,老师同意后方可提问,不允许左顾右盼,交头接耳,一经发现按违反考场纪律处理。
5、按时交卷,迟到30分钟即取消考试资格,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考试时间不得延长,监考人员应按时收卷,拖延时间不交者,考卷按无效处理。
6、一律用钢笔。签字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答题写在草稿纸上者不予计分。
7、交卷后应及时离开教室,不准在考场外围观、逗留、喧哗。
8、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答卷,不准夹带换卷,如果作弊,按考生违反考场纪律的办法进行处罚。
201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