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
自学考试理论课程考试报名时间一年共2次,分别为4月15日前(7月考试)或11月5日前(元月考试),新生报名截止时间与此相同,每年春季入学的考生按专业编入上一年度秋季入学考生班级,学习进度一致,第一学期课程按计划补休,秋季入学考生按新班级编班。
二、考试时间
自学考试理论课程考试时间一年共2次。对应考试时间为:上半年7月份的第一个星期六、星期日;下半年为:1月份的第二个星期六、星期日(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三、报考条件
1、 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条件
报考我院自考专科专业不受任何专业条件限制,政审条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 报考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的条件
1)、凡具备国家承认学历(指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的专科以上的毕业生均可直接报考自学考试专升本专业,对报考非本专业专升本的考生,在修完所报本科专业全部课程之后,还须加试专科段专业的有关课程,具体要求见《专升本专业有关加考专科段课程的说明》。
2)、高中毕业的考生可直接报考高升本(即专本连读)专业。
四、报考程序
1、首次报考时,考生本人需亲自到报名点领取由报名点统一编排的准考证号,填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登记卡》(见涂卡须知),并摄像,读卡后各报名点立即打印出《考生报名信息核对单》,由考生本人认真核对准考证号、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报考专业、报考课程等信息,准确无误后签字确认,其基本信息经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改。
2、老生填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课程卡》,读卡后,各报名点立即打印出《考生报考信息核对单》由考生本人认真校核无误后,在校核单上签字。
五、免考
详细规定见办理免考手续的规定。
六、毕业手续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在完成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的考试和考核,并取得合格的成绩,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由省(自治区)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毕业证书,我校以主考院校身份在毕业证书上副署。
有关材料的收集整理(见毕业生申报工作特别注意事项)
毕业生资格预审及申报时间(同上)
3、 办理毕业证书的时间。每年的6月、12月为办理毕业证的时间,凡未申报或申报材料不齐而延误办证者,由考生自己负责。
4、 遗失毕业证书的,按有关规定一律不予补发,只办理相应的学历证明。学历证明的办理程序为:
①由毕业生本人向领证单位提出申请,填写《申报办理学历证明登记表》一式二份,由本地自考办或有关学校审核盖章。
②毕业生将《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或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主考学校档案室盖章的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两寸黑白照片两张,一并交省(自治区)自考办审核。经审核后,考生持省自考办出具的书面签章材料到有关媒体刊登遗失声明。
③遗失声明刊登后,省自考办为其办理学历证明。
七、申请学位办法
见《长沙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士学位申请工作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