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程安排
赛场安排
参赛须知
(一)裁判须知
1、裁判员应佩戴标志、仪容整洁、仪表端庄。
2、裁判员应严守比赛规则,公正裁判、科学评定。
3、裁判员严格执行评分标准,杜绝随意分、印象分。竞赛结束后,就竞赛过程与选手高效沟通,并要求选手签字确认。
4、裁判员应坚守岗位,未经裁判长许可,不得擅自离岗。
5、对裁判工作中有争议的技术问题、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裁判长,妥善解决。
6、尊重选手,坚持原则,科学裁判。
7、对竞赛过程中出现的严重违纪及不安全行为,应及时警告,必要时终止竞赛。
8、竞赛过程中,对比赛成绩严格保密。
(二)领队须知
1、各参赛单位领队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竞赛规则和竞赛纪律,尊重赛场工作人员,自觉维护赛场秩序。
2、各参赛单位领队要加强对本单位参赛选手的管理,做好赛前准备工作,督促参赛选手带好证件等竞赛相关物品。
3、领队须保持与竞赛组委会联络畅通,负责本单位选手的安全与服务管理,配合处理各种应急突发事件。
4、竞赛过程中,除参加当场次竞赛的选手、评委、现场工作人员和经批准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竞赛现场。
5、各参赛单位若对竞赛过程有异议,须由领队在竞赛成绩公布前向仲裁组书面举证并提出审议,直至申请仲裁。
6、对申诉的的仲裁结果,各参赛领队要带头服从和执行,并做好参赛选手工作。
7、凡恶意申诉,一经查实,组委会将追查相关人员责任。
8、领队要指导参赛选手做好个人防护,如有人出现发热或身体不适等症状,及时与竞赛组委会工作人员联系。
(三)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应遵守赛场秩序,服从工作人员指挥。
2、参赛选手须携带和出示身份证原件,由本人签到,并按抽取的顺序号和工位号进行比赛。
3、参赛选手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环等)进入比赛场地,违者一律取消比赛资格。
4、参赛选手应着工作服,佩戴参赛标志。工作服按规定穿戴,其上不得带有表明选手身份的标志。
5、参赛选手应尊重裁判和其他选手,不得向裁判透露所在单位和姓名,否则所得成绩降一个等次。
6、参赛选手应合理使用、爱护竞赛中所用仪器、设备和车辆。
7、参赛选手不得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服从裁判警告,直至终止比赛。
8、操作结束后,参赛选手应按要求离开场地,不得无故在场地周围逗留。
9、参赛选手对裁判裁决过程和结果有疑议时,可告知本单位领队,由领队向仲裁组提出申诉,不得与工作人员现场纠缠。
10、参赛选手须做好个人防护,如出现发热或身体不适等症状,应及时告知领队,并与竞赛组委会工作人员联系。
(四)奖项设置
1、此次竞赛设个人一等奖,个人二等奖,个人三等奖及个人优胜奖。
2、获奖比例分别为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30%,其余为优胜奖。
3、赛后将颁发相应荣誉证书。
(五)竞赛顺序流程
会务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