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一年来,我院共青团工作在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学院中心工作,加强和改进青年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突出校园文化建设,积极探索新时期共青团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进一步提高了各支部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使共青团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绩。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在全院青年团员中形成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院团委拟在五四期间表彰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凡经院团委资格审查、具有团籍的学生团员均有参评资格。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改革开放政策,遵纪守法。
3、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执行团的决议,遵守团的纪律,对团的工作兢兢业业,在团员青年中起骨干作用,按时缴纳团费。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严格遵守院规院纪和社会公德,自觉维护和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5、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没有挂科,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
二、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1、具备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2、贯彻执行党团组织的有关精神,遵纪守法。
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道德感,富有奉献精神,认真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团结同学,做同学的表率,所在团支部工作活跃并有成效。
4、模范遵守团的纪律和院规院纪,有效地组织团的各项活动,作风扎实,实事求是,勤于思考,勇于创新。
5、学习刻苦,成绩优良,不能挂科,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
三、先进团支部评选办法
1、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履行团的决议。
2、根据一年来各班全方位考核,学生处团委联评决定。
四、评比办法
1、各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的评选要对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的条件,民主评选产生。
2、各班主任组织各支部进行评比(优秀团干部需交简要事迹材料)确定名单,报院团委审定后,报院党委审批,由院团委统一公布。
3、优秀团员按支部团员总数的10%评选,优秀团干部每个团支部一个名额。先进团支部一个名额。
4、“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由院团委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证书,填表装入档案。召开全院团员表彰大会。
五、要求
1、共青团评优工作是我院共青团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各级团组织应高度重视。接此通知后,认真做好本支部的评优申报工作,要根据分配名额,择优确定人选,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评优工作的正面激励作用。
2、评选的优秀名单和先进事迹请于4月1日前报送院团委,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二○○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