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上午,陕西交通技师学院召开党办、院办、监察室、财务处、后勤处负责人及纪检监察人员会议,认真传达学习陕教机纪[2016]1号“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点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并结合学院实际针对文件所列的五项重点检查内容,进行了自查自纠责任分工,明确了关于学院“是否存在小金库、帐外帐和私自开设银行帐户问题”由财务处负责完成,“是否存在违规设立名目乱发津补贴问题”由院办负责完成,“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情况”由后勤处负责监察室配合完成,“选人用人工作情况、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是否健全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由党办负责院办配合完成;同时,会议还特别强调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自查工作,对查找的问题要认真整改,按时完成部门自查自纠工作报告(5月10日前交监察室),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和高质量的汇报材料展现我院工作水平。
纪检监察室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