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及人员:
根据学院近期工作安排,拟定于第四周开始对上学期课程考核未达标的学生进行补(缓)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考时间:
日期:第四周。
时间:理论:100分钟。
实习:各教学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二、补考方式:
1、理论考试:
①考试采用闭卷考试,试题由题库随机抽取;
②考试单人单桌,考试后试卷密封;
③阅卷采用集体阅卷,各教学部门组织,成绩由各教学部门于第六周上报教务处;
2、实习考核:由各教学部门根据学院要求统一组织。
三、注意事项:
1、各相关部门接到通知后,及时督促有关教师对学生进行课业辅导;
2、各班级接到通知后,组织补考(含缓考)学生认真复习,争取考出好成绩;
3、补考时单人单桌,考生须持身份证明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遵守考场纪律,违纪者根据考试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4、体育课随堂补考,补考结束后由考核教师将成绩报教务处。
5、考查课程未通过的学生,由学生向原任课教师申请进行考核,补考结束后请考核教师将成绩报教务处。
附:班级学生成绩汇总表(各班主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