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各班级:
根据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总体安排,院团委、学生处决定举办纪念“5.4”爱国运动90周年歌咏比赛。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丰富学生课余文化生活,增强学生们的集体荣誉感,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队伍以各支部为单位,参赛人员10人以上。
二、奖项设置:
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
三、比赛规则:
1、参赛曲目为合唱、小合唱形式。
2、参赛曲目以歌唱党、歌唱祖国、歌颂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或交通歌曲为主题,参赛歌曲要求内容健康向上、格调高雅,形式清新活泼。
3、音乐伴奏或光碟自备,每个班级不超过两首歌曲。
四、评分办法:
1、比赛采用10分制,由评委现场打分。
2、记分办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相加的平均值则为最后得分。如果两队最后得分相同,则比较最高分和次高分,分数高者居前。
五、比赛的出场顺序由抽签产生。
六、比赛评委由校团委负责组织聘请。
七、比赛结果将根据现场得分情况,在比赛结束当场公布并颁奖。
八、预赛时间:5月25-26日下午4:30,地点:图书楼二楼多功能厅,请各班级于5月17日前将参赛曲目报院团委,决赛时间另行通知。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