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精神,陕西省人民政府日前印发了《陕西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陕政发〔2019〕18号)。
《方案》明确到2022年,职业学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一批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建设30所省级高水平示范性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建设4所国家级高水平高职院校、4个左右国家级骨干专业(群)。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有较大提高,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10个左右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职业学校实践性教学课时原则上占总课时一半以上,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的50%以上,建设一批教学创新团队。从2019年开始,在职业学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综合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下功夫调结构、提质量、强师资、建体系,用5—10年时间实现“三个转变”:即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转变,由追求规模扩张向提高质量转变,由参照普通教育办学模式向企业举办、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转变。
具体指标。到2022年,职业学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一批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建设30所省级高水平示范性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建设4所国家级高水平高职院校、4个左右国家级骨干专业(群)。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有较大提高,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10个左右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职业学校实践性教学课时原则上占总课时一半以上,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双师型”教师(同时具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的50%以上,建设一批教学创新团队。从2019年开始,在职业学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以下称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一)确立职业教育地位。兴办职业教育,要坚持立德树人,坚持面向社会、面向人人、面向终身,以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为基本职能,以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劳动者素质提升为核心目标,以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为基本特征,以中职、高职、职业大学、应用型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为培养体系,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为考试招生方式,以理论与实践教学1∶1为教学组织形式,以职业素养、工匠精神为校园文化,以学生职业成长和用人单位反馈为质量评价依据,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省教育厅负责,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县区政府参与)
(二)强化政府统筹责任。各级政府应履行好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全省各级政府将发展职业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改革发展政策,保障财政经费投入。省级制定全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规划,制定基础性、全局性、关键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市级统筹发展区域职业教育,重点统筹产业与学校布局、特色专业设置、职普比例、师资配备、示范校建设、中高职衔接、技能培训资源、社区教育发展等,促进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促进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加强指导与检查。县级全面落实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措施,结合区域产业建好职教中心、培养技能人才,促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深化“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市场和学校的主体作用。(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各市县区政府分别负责。分别负责为各单位按职责分别牵头,下同)
(三)巩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建立高中阶段统一招生平台,将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纳入平台招生,坚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不低于4∶6,努力实现大体相当;积极招收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培养新型职业农民;持续改善办学条件,优化专业结构,重点建设高水平示范性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发展残疾人中职教育;开展东西协作行动计划、苏陕教育协作,使中职教育成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类型教育的稳固基石。(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残联分别负责,省发展改革委参与)
(四)推动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拓宽生源渠道,面向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扩大招生规模。加强内涵建设,推动专业设置与产业和行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加强工艺积累与开发,促进创新成果与核心技术产业化。大力支持陕西进入“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高职院校建设,在陕西“四个一流”建设中,建成8所一流学院、200个一流专业。根据高校设置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校序列。发展残疾人高职教育。(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退役军人厅、各市政府分别负责,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残联参与)
(五)完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校开办应用技术类型专业或课程。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健全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免试入学政策,探索长学制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发展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研用结合为途径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服务军民融合发展,支持定向培养直招士官,面向退役军人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退役军人厅分别负责)
(六)促进不同学段衔接贯通。畅通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渠道。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加大技术技能测试比重,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推动“3+2”成为中高职衔接基本制度,健全高职分类考试制度,提高高职招收“三校生”比例。健全“三校生”单招本科、专升本制度,提高职业大学、应用型本科招收“三校生”和高职学生比例。逐步建立中职、高职、职业大学、应用型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纵向衔接的培养体系,促进专业结构、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的有机衔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分别负责,各市政府参与)
(七)建立产教融合办学体制。制定产教融合实施办法。以重点区域板块、重大产业集群、重要教育园区为单元,供需两侧双向发力调节产教布局、补齐结构性短板,形成“产业到哪里、人才到哪里”的格局。以实体经济为重点,以“项目+金融+税收+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方式,激励企业举办或参与职业教育。经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举办职业教育的企业,可按企业投入学校资金额一定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纳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抵免金额最高不超过该企业当年应缴金额的30%。探索股份制、混合所有制举办职业学校、二级学院。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产教融合型学校。(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国资委、省税务局分别负责)
(八)建立行业指导制度。成立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分析产业和岗位需求,制定技术技能标准、专业教学标准,精准促进招生与就业。建立人才供需信息平台,搭建校企沟通合作平台。(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分别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统计局参与)
(九)创建产教融合型城市。根据区域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支持有代表性、影响力和改革意愿的地方,在办学体制、分配机制、资源调配等方面改革放活,建立产教一体、中高本衔接、职普融通的产教融合型城市,培养行业企业急需的各层次人才,为职业教育改革探索路径、提供样板。(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分别负责,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国资委、省税务局、省扶贫办参与)
(十)健全协同育人机制。推行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校企共同设置新专业,职业学校的专业建设原则上必须有企业实质性参与;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共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通过激励政策和市场化方式将企业生产要素转化为教学资源,建设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合作开发规划教材、精品课程;共同促进招生就业,推行订单班、学徒制。(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分别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参与)
(十一)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承担国家1+X证书制度试点任务。鼓励职业院校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院校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核、评价和发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教育部门负责监管。建设职业教育“学分银行”,促进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分别负责,省级有关部门参与)
(十二)加快信息化国际化进程。建设数字校园、智慧校园,发挥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作用,提高师生的信息化素养,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进职业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开发中外交流合作项目,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引进来、走出去,重点加强“一带一路”职业教育交流合作。(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商务厅、省外事办分别负责)
(十三)提升职业教育社会服务水平。落实职业学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基本职能。围绕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产业布局,面向退役军人、建档立卡贫困户、进城务工人员、下岗职工、新增劳动力等,广泛开展技能培训。围绕企业实际需求、新技术新技能、新工艺,深入开展技术服务。围绕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动开展社区教育。落实职业院校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按照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的要求,面向在校学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开展职业培训。职业学校教师参与校内外技能培训、技术服务,有权获得报酬并纳入绩效。(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县区政府分别负责,省委宣传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退役军人厅、省扶贫办参与)
(十四)切实加强劳动教育。发挥职业学校优势,联合普通教育学校开展职业启蒙、职业体验,分学段、针对性开展劳动教育。丰富校内劳动教育活动,开展“大国工匠进校园”“劳模进校园”“优秀职校生校园分享”等活动;拓展校外劳动实践体验,开展劳动教育日、劳动教育周等活动,在田间地头、厂矿车间、科研一线培养学生劳动观念。(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分别负责,省农业农村厅、各市县区政府参与)
(十五)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完善职业准入制度,清理对技术技能人才的歧视政策,引导用人单位选聘具备相应职业能力的人才。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支持技术技能人才凭技能提升待遇,鼓励企业职务职级晋升和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强化评价结果使用,畅通技术工人成长成才通道。(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省国资委参与)
(十六)建立教师新型聘任制度。从2019年起,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特殊高技能人才(含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落实职业学校用人自主权,公办职业学校可在编制20%内自主聘用专业教师。在职业学校和企业设立流动岗位,推动企业人才和学校教师双向聘用。制定“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落实职业学校教师每年至少1个月的企业实践制度,并作为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分别负责,省财政厅参与)
(十七)健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完善中职生均拨款制度,生均拨款水平可适当高于当地普通高中。在巩固高职生均财政拨款水平达到12000元的基础上,根据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逐步提高拨款水平。落实教育附加费30%用于职业教育的政策。新增教育经费要向职业教育倾斜。重点建设高水平示范性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一流学院”“一流专业”。健全职业教育奖助学金制度。支持招收残疾学生的职业学校进行条件改造。(省财政厅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残联参与)
(十八)强化职业教育督导。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开展职业教育督导,重点督导财政经费投入、高中阶段招生职普比、技能培训资源整合、教师队伍建设等。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开,作为政策支持、绩效考核、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对职业教育发展明显滞后、整改不力的地区和学校,严肃追究单位和个人责任。(省考核办、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分别负责,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参与)
(十九)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认真把职业教育抓起来。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职业院校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省委教育工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分别负责)
(二十)健全领导机制。建立职业教育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由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组建陕西省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建立陕西省职业教育评估中心,发挥智库作用、第三方作用。加强对市(区)的考核,落实高中阶段职普比,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省级有关部门分别负责)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精神,陕西省人民政府日前印发了《陕西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陕西省教育厅负责人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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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1:《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答:当前,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时期,面对世界经济的大变局和我国产业升级的大趋势,职业教育在发展经济、促进就业和服务民生等方面的作用越来越重要。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去年9月全国教育大会以来,习近平总书记5次、李克强总理12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培养技术技能人才。2018年11月,习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深改委第5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教20条”),2019年1月国务院印发。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省教育厅牵头起草《实施方案》,经省深改委审议后,近日由省政府印发。《实施方案》既是落实中央深化职教改革的制度设计,也是构建陕西现代职教体系的有力抓手,更是推动陕西职教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举措。
问2:《实施方案》起草的思路是什么?答:起草《实施方案》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职教20条”主要精神,充分体现党中央、国务院对改革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最新思想和最新要求,同时又坚持问题导向,立足陕西,着眼长远,针对长期影响和制约我省职教改革发展的突出问题,研究制订具体的政策举措。在研制《实施方案》过程中,全面进行调研,充分听取多方意见。一方面,将“职教20条”主要精神全面贯彻在《实施方案》当中,描绘了今后5到10年陕西职教改革发展的宏伟蓝图,明确了推进我省职教改革创新,加快建设具有陕西特色现代职教体系的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另一方面,结合陕西职教改革发展实际,强调确立职业教育地位,就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以及调整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大职业教育投入、内涵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等提出新的要求。
问3:请介绍一下《实施方案》起草过程。答:起草工作主要有3个阶段。一是学习研究和起草文本。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和 “职教20条”精神,对近年来中央和我省相关政策文件进行集中研究,领会要义,明确方向。调查研究,找准问题,抓住重点。加强与有关省(区、市)的交流探讨,学习借鉴先进经验。3月上旬,拿出初稿。二是征求意见与修改完善。3月中下旬,向19个省级部门征求意见。3月到4月下旬,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领导深入一线调研30多次,逐市(区)宣讲中央职教政策,同时就贯彻落实“职教20条”听取意见建议,4月下旬再次修改。三是省委、省政府审议并发文。5月省社会体制民生改革专项小组审签同意,6月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同意,8月省深改委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11月省政府正式印发。
问4:《实施方案》就推进陕西职教改革提出的总体要求是什么?答:当前,我省职业教育的主要矛盾是学校人才供给与社会人力需求之间的结构性矛盾。主要表现为,职业教育体系不完善、产教融合机制不健全、人才培养质量不高、服务发展能力不强;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内生动力不足,产教“两张皮”比较突出;高职核心指标位于全国前列,但两极分化比较严重;中职进入良好发展态势,但基础相对薄弱。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综合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调结构、提质量、强师资、建体系”的方针,促进专业结构、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的有机衔接,把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作为改革发展职业教育的永恒主题,抓好师资队伍建设这个关键环节,逐步建立中职、高职、职业大学、应用型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纵向衔接的现代职业教育培养体系,努力用5-10年时间实现“三个转变”: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转变,由追求规模扩张向提高质量转变,由参照普通教育办学模式向企业举办、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转变。
问5:《实施方案》提出的陕西职教改革发展的总体目标任务是什么?答:到2022年,职业学校教学条件基本达标,一批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建设30所高水平示范性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一批骨干特色专业;建设4所国家级高水平高职院校、4个左右国家级骨干专业(群)。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有较大提高,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10个左右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职业学校实践性教学课时原则上占总课时一半以上,顶岗实习时间一般为6个月。“双师型”教师(同时具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的50%以上,建设一批教学创新团队。从2019年开始,在职业学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以下称1+X证书制度试点)。
问6:《实施方案》有哪些主要内容?答:《实施方案》从6个方面提出了20条措施。一是健全职业教育体制。确立职业教育地位。强化政府统筹责任。二是畅通职业教育体系。巩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推动高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完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促进不同学段衔接贯通。三是深化产教融合。建立产教融合办学体制。建立行业指导制度。创建产教融合型城市。四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健全协同育人机制。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加快信息化国际化进程。提升职业教育社会服务水平。切实加强劳动教育。五是完善保障机制。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建立教师新型聘任制度。健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强化职业教育督导。六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健全领导机制。
问7:《实施方案》对落实“职教20条”作了哪些创新?答:一是确立职业教育地位。这是推动职教理论创新,按照职教规律兴学治教,加快职业教育由参照普通教育办学模式向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转变的基础。《实施方案》专门将“确立职业教育地位”安排了一个部分,力图在推动建立职业教育类型教育方面探索新路。二是明确职普比。将高中阶段职普招生比4:6作为底线要求,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同时,明确把高中阶段招生职普比纳入政府督导重点内容,努力实现大体相当;不断拓宽生源渠道,保障中职成为现代职业教育和类型教育的稳固基石。三是创建产教融合型城市。落实国家发改委提出的“建设产教融合城市”的要求,创建试点城市,发挥城市资源、政策、投入统筹作用,进一步引导职业教育向产业和人口集聚区集中,实现共建共享。四是职普融通开展劳动教育。以劳动教育为切入点,在普通教育相关课程中增加劳动教育的内容,促进职普融通,探索学习成果互认、学习类型转换的机制。这也是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的陕西举措。五是激励企业参与办学。在国家4种激励组合方式的基础上,增加“项目”和“税收”的激励方式,按照“项目+金融+税收+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方式,激励企业举办或参与职业教育,并享有相应权利。
问8:《实施方案》提出“各级政府应履行好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省、市、县三级的责任分别是什么?答:全省各级政府将发展职业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改革发展政策,保障财政经费投入。省级制定全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规划,制定基础性、全局性、关键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市级统筹发展区域职业教育,重点统筹产业与学校布局、特色专业设置、职普比例、师资配备、示范校建设、中高职衔接、技能培训资源、社区教育发展等,促进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促进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待遇,加强指导与检查。县级全面落实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措施,结合区域产业建好职教中心、培养技能人才,促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同时,还要求各级深化“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市场和学校的主体作用。
问9:《实施方案》对深化产教融合提出了哪些政策举措?答:一是建立产教融合办学体制。按照“项目+金融+税收+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方式,激励企业举办或参与职业教育;经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举办职业教育的企业,可按企业投入学校资金额一定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纳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抵免金额最高不超过该企业当年应缴金额的30%。探索股份制、混合所有制举办职业学校、二级学院;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产教融合型学校。二是建立行业指导制度。成立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分析产业和岗位需求,制定技术技能标准、专业教学标准,精准促进招生与就业。建立人才供需信息平台,搭建校企沟通合作平台。三是创建产教融合型城市。根据区域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支持有代表性、影响力和改革意愿的地方,在办学体制、分配机制、资源调配等方面改革放活,建立产教一体、中高本衔接、职普融通的产教融合型城市,培养行业企业急需的各层次人才,为职教改革探索路径、提供样板。
问10:《实施方案》对健全职业教育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作了哪些安排?答:完善中职生均拨款制度,生均拨款水平可适当高于当地普通高中。在巩固高职生均财政拨款水平达到12000元的基础上,根据发展需要和财力可能逐步提高拨款水平。落实教育附加费30%用于职业教育的政策。新增教育经费要向职业教育倾斜。重点建设高水平示范性中职学校(含技工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一流学院”“一流专业”。健全职业教育奖助学金制度。支持招收残疾学生的职业学校进行条件改造。
问11:《实施方案》对提高技术技能人才质量提出哪些要求?答:一是健全协同育人机制。推行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校企共同设置新专业,职业学校的专业原则上必须有企业实质性参与。二是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鼓励职业院校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三是加快信息化国际化进程。建设数字校园、智慧校园,推进职业学校治理能力现代化;开发中外交流合作项目,重点加强“一带一路”职业教育交流合作。四是提升职业教育社会服务水平。落实职业学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基本职能。广泛开展技能培训,深入开展技术服务,生动开展社区教育。落实职业院校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按照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的要求,面向在校学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开展职业培训。职业学校教师参与校内外技能培训、技术服务,有权获得报酬并纳入绩效。五是切实加强劳动教育。发挥职业学校优势,联合普通教育学校开展职业启蒙、职业体验等劳动教育,培养学生劳动观念。
问12:《实施方案》提出“建立职业院校教师新型聘任制度”,下一步如何落实?答:从2019年起,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特殊高技能人才(含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落实职业学校用人自主权,公办职业学校可在编制20%内自主聘用专业教师;推动企业人才和学校教师双向聘用,落实职业学校教师每年至少1个月的企业实践制度。省级相关部门将按照育部等四部门印发的《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尽快研究出台我省的具体工作方案,确保此项政策落地。
问13:《实施方案》出台后,将如何推进贯彻落实?答:下一步,教育部门将加大对《实施方案》精神的学习宣传,加快推动陕西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一要凝聚工作合力。《实施方案》提出要健全领导机制。目前,我们已经建立了陕西省职业教育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由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省职教改革发展,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我们将充分发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作用,联合出台一系列关于职教改革的配套政策。各市区也要抓紧建立或完善相应的工作机制,形成推进职教改革的强大工作合力。二要提升培养质量。我们将坚持立德树人的总方针,努力实现陕西职业教育由追求规模扩张向提高质量转变。充分发挥学校育人主阵地和主渠道作用,以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和“陕西省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为引领,推动职业院校教师、教材、教法“三教”改革,全面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实施职业教育助力乡村振兴行动等计划,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三要推动政策落地。《实施方案》提出以重点区域板块、重大产业集群、重要教育园区为单元,供需两侧双向发力调节产教布局、补齐结构性短板,形成“产业到哪里、人才到哪里”的格局;以“项目+金融+税收+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方式,激励企业举办或参与职业教育。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兴办职业教育的企业教育费附加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着力发挥行业企业作用,为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探索更多路径,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探索“陕西样本”。四是抓好组织实施。我们将对照《实施方案》制定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完成时限,会同有关部门抓好贯彻落实。各市区、各有关学校要重点在强化资源统筹、学段衔接贯通、校企协同育人、1+X证书制度试点、职业教育国际化和信息化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着力提升职业教育培养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原文来源于陕西省教育厅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