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全面”——复兴之路上的战略布局
21世纪第二个十年,中国向何处去?对于世界来说,这个问题的答案,变得远比100年前重要得多。
当人们意识到讨论“历史的终结及最后的人”实在有些为时过早,曾经顺风顺水的西方世界遭遇了并不亚于100年前的各种挑战。
这种挑战,使人们对西方资本主义制度的缺陷和困境有了新的思考,越来越多的人将目光转向地球的东方,探究今天的人们该如何把握“世界的未来”。
在中国国内,1992年的市场化浪潮、1997年的香港回归、2001年的加入WTO、2003年的抗击“非典”、2008年的奥运盛典,这一连串里程碑式的事件,刻画了一个历史悠久的大国迈向复兴的轨迹,也将那个不曾消失的疑问一次次推上前台:中国将走一条怎样的发展道路?
从邓小平理论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再到科学发展观,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这些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陆续得到清晰的解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由此构建成型。
实践为理论创新提供基础,又对理论创新提出新的要求。在普通中国人眼里,如果说20世纪80年代主要是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确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90年代主要是确立新时期党的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和基本框架,确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21世纪头十年主要是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那么我们这一代人要承担的历史使命,一点也不比前人少。
一、“四个全面”的思想脉络
历史的弄潮儿,常是在勇于直面艰险中开辟前进的道路;理论的开拓者,总是在善于回答时代提出的问题中迈向崭新的境界。
“月晕知风,础润知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敏锐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特征和历史变化,科学分析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生动描绘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宏伟蓝图,极大鼓舞了亿万中国人民的奋斗激情。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有一个逐步提出和成型的过程。党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党的十七大重申这一奋斗目标,并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改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党的十八大则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提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起草体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三个全面’的逻辑联系”。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调研时提出:“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
强调“四个全面”协调推进,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是第一次,深刻表明我们党不断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自觉,彰显了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勇于开拓创新的理论品质,必将开辟中国道路新境界,成为当代中国新航标,书写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篇章。
二、“四个全面”的现实逻辑
从近代以来亡国灭种的危机中追寻民族复兴的梦想,在社会制度创新的跋涉中为人类探索更美好的未来,沿着中国道路一路走来,我们从未像今天这样接近理想的彼岸,也从未像今天这样,在登顶的冲刺中遭遇难以想象的阻力,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站在比前人更高的新起点,当今中国,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一点也不比不发展时少。但正如马克思所言,“如果斗争是在极顺利的成功机会的条件下才着手进行,那么创造世界历史未免就太容易了”。这是一场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引领民族复兴的战略布局》一文,用“历史,从来都是在直面问题中展开其波澜壮阔的画卷”,来展现这些更高层次的挑战。新挑战给“中国航船”带来巨大考验,问题的答案,事关中国的前途,也影响世界的未来。“四个全面”在这个时候提出,从坚定中国自信、立足中国实际、总结中国经验、针对中国难题的高度,廓清了治国理政的全貌,抓住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键,拎起了中国发展的总纲,确立了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主要矛盾、重点领域、主攻方向。
中国人历来重战略。在中央看来,21世纪的头二十年是难得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达到总体小康的目标之后,中国仍然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这个判断并未改变,但是其内涵和条件正在发生变化。这种新变化集中体现为,在更高的发展起点上,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风险挑战前所未有。
全面建成小康在本质上是发展的问题,经济进入新常态之后,这个发展的主要内涵,是提质增效、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人民民主不断扩大,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从“奔小康”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党的十八大描绘出全面小康社会的清晰图景。小康梦的升级版,为中国梦注入更多实实在在、鼓舞人心的内容。“国家好,民族好,大家才会好”与“大家好,民族好,国家才会好”相互激荡,从最贴近民心的角度激发起全面小康的无尽动力。
进入“发展起来以后”的阶段,中国的问题确实“不比不发展时少”。中央认为,要解决这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必须以更大的政治勇气和智慧抓紧推进全面改革,不失时机地深化重要领域改革,坚决破除一切妨碍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举措,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提出的。而意味深长的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设定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几十年里,我们讲过很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工业现代化、科技现代化、国防现代化,在人们心目中,似乎只要把这些现代化拼接起来,一个现代化国家就自然而然地诞生了。
可是,靠什么推进现代化?怎样实现现代化?一旦落到实践层面,很多问题就冒出来了。单枪匹马的改革“新星”纵有三头六臂,也难以化解众多积重难返的矛盾;那些灵机一动的“点子”即使能救活一个产品一家工厂,也终不可与成熟的创新机制同日而语;而离开了严密规范的制度设计和执行,“一放就灵”“一包就灵”的神话,很快就会褪色失灵。不断深入的改革实践使我们党深刻认识到,“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社会制度是现代化变革的关键性因素,只有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现代化才能平稳持续地向前推进。
“立治有体,施治有序”,一个国家的现代化程度越高,对制度化程度的要求也就越高。制度现代化作为继“四个现代化”后我们党提出的又一个现代化战略目标,是改革进程本身向前拓展提出的客观要求,体现了我们党对改革认识的深化和系统化。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全面深化改革,开启了生产力、创造力和社会活力迸发的闸门,如何让这喷薄的洪流奔涌在既定的河道?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所介绍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中央就开始着手研究和考虑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议题。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顶层设计,实现这个奋斗目标,落实这个顶层设计,需要从法治上提供可靠保障。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制定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蓝图,成为中共党史上第一次专门研究法治建设的中央全会。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就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从法治上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制度化方案。
正是循着这样的逻辑,从2013年到2014年,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到四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一个总体战略部署在时间轴上顺序展开。两个全会决定是前后相续、紧密相关的“姊妹篇”,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犹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共同保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顺利实现。
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任务,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关键在党,关键在人。离开了中国共产党这个坚强的领导核心,无论是全面深化改革,还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都将失去最根本的依托;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也可能成为水月镜花。
从严治党始终是我们党的自身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我党90多年历史上首次提出“全面从严治党”,有其深刻的时代背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八项规定为肇始,以作风建设为突破口,以教育实践活动为深入拓展,以重拳反腐为强劲动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思想在实践中不断成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新形势下坚持从严治党,就是要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从严管理干部,持续深入改进作风,严明党的纪律,发挥人民监督作用,深入把握从严治党规律。全面从严治党,核心问题是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重点是从严治吏、正风反腐、严明党纪,目标是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全面从严治党体现了伟大事业与伟大工程的统一,体现了党的建设与治国理政的统一。党的领导是“四个全面”之魂、战略中军帐之帅,锻造坚强领导核心,全面建成小康有担当、全面深化改革有智慧、全面依法治国有决心,就能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提供方向指引和领导保证。
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新飞跃
通观“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发展是时代的主题和世界各国的共同追求,改革是社会进步的动力和时代潮流,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从严治党是执政党加强自身建设的现实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第一次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定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一步”;第一次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标定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第一次将全面依法治国这一战略举措,论述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姊妹篇”,形成“鸟之两翼、车之双轮”;第一次为全面从严治党标定清晰路径,“增强从严治党的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实效性,使从严治党的一切努力都集中到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上来,集中到提高党的领导能力和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来”。这些创见,清晰地标定了“四个全面”之间的逻辑关系。
正如刘云山同志3月7日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安徽团审议时指出的,如果把中国比作一列正在向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发的列车,那么改革就是发动机,法治就是稳定器,党的领导就是火车头。四个关系不是简单并列关系,而是有机联系、相互贯通的顶层设计。深化改革、依法治国、从严治党三者共同支撑全面小康社会实现进程,同时三者紧密相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阶段性目标,具有战略统领和目标牵引作用。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一个是动力,一个是保障,共同支撑和推动奋斗目标的实现。中国共产党是伟大事业的领导核心,只有全面从严治党,才能更好发挥作用,为前三个全面提供坚强保证。
从“摸石头过河”到顶层设计,从单兵突进到全面统筹,从“四个现代化”到“第五个现代化”和“五位一体”……在当代中国的伟大实践中,沿着“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怎样对待马克思主义;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的思想脉络,我们党对民族复兴道路上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认识不断深入。“四个全面”彰显了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是最新科学社会主义观一系列基本理论观点的总概括,是中国共产党人坚定不移地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和基本信仰、继承党的思想理论建设优良传统的必然成果,是我们实现中国梦的共同思想基础,是我们从胜利走向新胜利的行动指南。它统一于党治国理政的伟大实践,统一于中国与世界的深刻互动,兼顾中国特色和世界潮流。它深化了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又一次重大突破。
“历史的道路不是涅瓦大街上的人行道。它完全是在田野中行进的,有时穿过尖埃,有时穿过泥泞,有时横渡沼泽,有时行经丛林。”回首《共产党宣言》诞生以来的一个多世纪,社会主义在人类历史上写下了难以磨灭的篇章。回首1840年以来的漫漫征程,中国人民为寻找民族复兴的道路付出了艰苦卓绝的努力。今天的中国,“四个全面”正是我们党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回应时代关切、实现人民福祉、建设现代中国的基本方略。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把伟大梦想、伟大事业、伟大工程统一于造福人民的伟大实践,中华民族的光荣与梦想一定能够实现。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当代中国发展的总目标
这是一个庄严的历史时刻。
2012年11月15日,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刚刚当选中共中央总书记的习近平用朴实的语言,道出人民心中的梦想,拨动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心弦——
“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这个梦想,是人民对民族复兴的美好憧憬,是全面小康的具体表达,是党的十八大描绘的全面小康蓝图的生动呈现。
两年多来,习近平总书记用脚步丈量民情、用行动温暖民心,足迹遍及甘肃、湖北、湖南、内蒙古、新疆、福建、江苏、云南等20多个省区市,深入调研求解全面小康大计,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科学回答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解决的诸多重大问题。
在河北阜平看望慰问困难群众时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甘肃同现场农民工交谈时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离不开农民工的辛勤劳动和奉献,要更多关心、关爱农民工,特别是不能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在会见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干部群众代表时表示,“全面实现小康,一个民族都不能少”。赴陕西看望慰问广大干部群众时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没有老区的全面小康,没有老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那是不完整的”……
总书记的足迹,折射的是“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的宗旨信念;总书记的关切,体现的是“随时随刻倾听人民呼声、回应人民期待”的问题导向。从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中,我们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主要的战略目标、看到了全面小康的清晰画卷,更认清了所要破解的难题、所要担当的使命。
全面深化改革——标注中国道路新高度
“在亚历山大胜利的根源里,人们总能找到亚里士多德。”对于发展起来的中国来说,改革意味着什么,又产生了什么改革新命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党全社会都在期待党中央的改革擘画,期待与时俱进的改革认识论、方法论。如何继续推进改革,不仅是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一场关乎中国未来的重大工程,还是一场对执政能力的直接检验。
“没有改革开放,就没有中国的今天,也就没有中国的明天”“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2012年12月7日至11日,党的十八大闭幕不到一个月,习近平总书记就来到改革开放前沿广东调研;从广东返回不久,2012年12月3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主题就是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开放。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历史经验和现实需要的高度出发,一开始就把全面深化改革摆在了重要位置,选择用全面深化改革来突破新的历史隘口,正是希望为破浪前行的中国航船,寻找一片更为开阔的水域;为风云变幻的世界版图,构筑一块更为坚实的地基。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一系列精辟论述,形成了“全面深化改革观”,深刻回答了为什么要全面深化改革、怎样全面深化改革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特别是站在时代高度,对改革进行了多角度、全方位的理论思考,启动了全面深化改革新征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深刻剖析了我国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阐明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意义和未来方向,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重大原则,描绘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蓝图、新愿景、新目标,合理布局了深化改革的战略重点、优先顺序、主攻方向、工作机制、推进方式和时间表、路线图,汇集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形成了改革理论和政策的一系列重大突破,成为我们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的科学指南和行动纲领。
正如论者所言,中国30多年来的改革开放有其自身的历史逻辑和发展逻辑,而具有重要意义的节点是4次三中全会形成的决议或决定。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标志着改革开放的正式发动。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标志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全面开局。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标志着改革开放进入了制度创新时代。按照这一改革发展逻辑和制度变迁逻辑,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标志着中国进入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新阶段。
新阶段的全面深化改革,首先要认清改革的“地位”。“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是决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改革开放是党在新时代条件下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是党和人民事业大踏步赶上时代的重要法宝。这“四个是”充分表明我们党对于改革开放推动中国发展的战略意义的深刻认识,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基本依据。
新阶段的全面深化改革,关键是把握改革的“全面”。从1978年至今,中国的改革开放经历了由浅入深、由局部到全面、由量变到质变的发展过程,发生了阶段性、累积性、历史性的变化。全面深化改革,全面者,就是要统筹推进各领域改革,就需要有管总的目标,也要回答推进各领域改革最终是为了什么、要取得什么样的整体结果这个问题。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这项工程极为宏大,零敲碎打调整不行,碎片化修补也不行,必须是全面的系统的改革和改进,是各领域改革和改进的联动和集成。”这些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阶段性特征,体现了我们党对改革认识的深化和系统化。
新阶段的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要把握改革的“导向”。一位哲人说过,如果从肯定开始,必将以问题告终;如果从问题开始,必将以肯定结束。我们中国共产党人干革命、搞建设、抓改革,从来都是为了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可以说,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得以深化。今天全面推进改革,必须要求有这种强烈的“问题意识”,以重大问题为导向,抓住关键问题进一步研究思考,着力推动解决我国发展面临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
可以说,党的十八大以来,“改革”这个耳熟能详的词汇,被提到了更高层面、赋予了更多内涵、注入了更大动能。在“全面深化改革”战略的指引下,久推难动的公车改革,全面启动;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打破坚冰;大量行政审批事项,下放或取消……一些多年未有进展的改革强势推进,一些盘根错节的利益纠葛被逐步突破,越来越多的人真切感受到了什么叫“抓铁有痕、踏石留印”,什么叫“行动最有说服力”,什么叫“为了人民的改革”。改革,化身为醒目的执政标签,凝聚成最大的时代共识,寄托着万众的幸福梦想。
全面依法治国——让法治为中国梦护航
对于行进在现代化之路上的中国,法治是繁荣稳定的基石;对于掌舵民族复兴航船的中国共产党,法治是执政兴国的支撑。
延安时期,黄炎培和毛泽东进行过一场著名的“窑洞对”。黄炎培提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律”,毛泽东则给出了共产党人的回答:“这条新路就是民主。”经过长期执政实践,新一代共产党人认识到,要跳出“历史周期律”、实现长期执政,需要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让法治为民主政治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保障。仿佛是隔空对话,1992年春天,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用质朴的语言道出深刻的道理:“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
从“任何人都不许干扰法律的实施,任何犯了法的人都不能逍遥法外”,到“使国家各项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的轨道”;从“不断实现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法律化、制度化”,到“坚持依法治国首先是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改革开放30多年来,法治成为我们党执政的一条主线,贯穿始终。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深刻总结历史、着眼未来,以“全面依法治国”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一环,这是一个执政党在对现实准确把握、对自身深刻认知的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抉择。
2012年12月4日,履新不到一个月,习近平总书记就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就法治建设提出了四点要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切实保障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坚持党的领导,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这次重要讲话,不仅体现了对宪法的认识和尊重,而且指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原则和方向。可以说,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在第一颗棋子落局之际,就已经有了通盘的考量。
2013年2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进行第四次集体学习,主题锁定“依法治国”。这次学习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对“新十六字方针”“三个共同推进”“三个一体建设”的再次强调,给法治实践划定了一个总纲。而“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等提法,都让人看到对法治的极端重视。
在多次会议、讲话、考察中,习近平总书记不断从不同方面、不同领域、不同层次阐述全面依法治国,形成了丰富的理论积累。
2012年12月,与驻广州部队师以上领导干部合影后的即席讲话中,提出“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强军之基”。2013年1月,在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提出“权力”与“法律”的关系问题,强调“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2013年3月,在中央党校建校80周年庆祝大会暨2013年春季学期开学典礼上的讲话中,提出领导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这是领导干部开展工作要做的基本准备,也是很重要的政治素养”。2013年10月,在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上的演讲中,提出要“深化涉及投资、贸易体制改革,完善法律法规,为各国在华企业创造公平经营的法治环境”。2014年1月,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要求“执法办案各个环节都设置隔离墙、通上高压线”。2014年2月,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2014年4月,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对各类社会矛盾,要引导群众通过法律程序、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2014年9月,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强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扬法治精神、发展法治理论、运用法治思维、创新法治方式,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指明了方向,为我们党治国理政提供了根本遵循,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
在两年多对于全面依法治国的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基础上,2014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集理论和实践之大成,专题研讨依法治国问题。这次会议,是第一次以法治建设为主题的中央全会;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决定。如果说17年前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开启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伟大航程,那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再次部署全面依法治国,则是在这条道路上的一次历史性跨越。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按下了全面依法治国的快进键,让法治中国建设进入快车道,是新中国法治建设中的又一座里程碑。全会提出的新观点、新举措,必将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制度框架,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法治保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习近平总书记就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进行了一系列部署。尤其是2015年2月,在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他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
全面从严治党——锻造坚强领导核心
办好中国的事,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党的十八大之后,世界把关注的眼光投向中国。2013年春,美国《时代》周刊将习近平评为“最具影响力人物”。人们感到,中国甚至世界都将进入一个“新的时代”。
“8000多万中国共产党党员与13亿中国人民一起……凝聚成13亿的中国力量”,当热播宣传片《中国共产党与你一起在路上》以变幻的场景呈现一个古老而又朝气蓬勃的中国,人们在光影交错的时空激荡中更加深切感受到,“中华号”巨轮行稳致远,需要从容驾驭的领航者;中国现代化列车驰向远方,需要强劲有力的火车头。
今天的中国共产党拥有8600多万党员,但如何才能让这支队伍坚如磐石、百炼成钢?让这支队伍既有真理的力量,更有人格的力量,既有崇高的理想,更有严明的纪律,在关键时刻信得过、靠得住、顶得上?
“打铁还需自身硬”“我们的责任,就是同全党同志一道,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向全党全社会的庄严宣示,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决心与勇气。两年多来,以中央八项规定为肇始,以作风建设为突破口,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以反腐倡廉为动力,在激浊扬清、振奋人心的伟大实践中,“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思想在实践中不断成熟,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写下了新的篇章。
2012年11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上任伊始的中外记者见面会上,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深沉的使命忧患感,明确指出我们党面临着许多严峻挑战,党内存在着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一些党员干部中发生的贪污腐败、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告诫“全党必须警醒起来”。接过历史的接力棒,习近平总书记将对民族的责任、对人民的责任、对党的责任,落脚到从严治党、使党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上。
党的十八大后不到一个月,中央就制定出台八项规定,中央领导同志带头执行,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作风,发出了正风肃纪、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全党全社会为之一振。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是我们党立于不败之地的根基。2013年1月,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总书记强调,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如果不坚决纠正不良风气,任其发展下去,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我们党和人民群众隔开,我们党就会失去根基、失去血脉、失去力量。密切血肉联系、扫除作风积弊,成为党的作风建设的两大重要着力点。2013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部署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实践活动,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核心问题,聚焦“四风”问题不放松,为推进新形势下的作风建设和党的建设指明了重要方向。
2013年6月底,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指出,党要管党,才能管好党;从严治党,才能治好党。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就要建设一支宏大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习近平总书记明确了好干部的五条标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并提出了抓好基层组织、严肃党内生活等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在为期一年多的教育实践活动中,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亲力亲为、以上率下,就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坚持严格党内生活、解决好“总开关”问题等提出了要求。2014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审议,提出“三严三实”要求: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三严三实”立足从严治党,为党员干部树立和发扬良好作风指明了实践方向。
201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系统总结了活动经验,对新形势下从严治党的特点和规律提出了八点新认识: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从严管理干部,持续深入改进作风,严明党的纪律,发挥人民监督作用,深入把握从严治党规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历次全会上,提出了严明党的纪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落实党委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一系列从严治党要求,结合纪律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制度建设,做好“破”和“立”两篇文章,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扎实成绩,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
人无志向不立,党无信仰不兴。习近平总书记一再强调坚定理想信念、加强思想建设在党的建设中的重要性。他提出,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的精神之“钙”,必须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抓作风建设,首先要坚定理想信念;思想上要严起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两年多来,从坚持不懈反“四风”,上紧作风建设发条,到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受到猛击一掌的警醒,到从严管理干部,完善党的建设制度、党内法规体系,全方位、高标准的管党治党举措,刷新了党风政风,深得党心民心,写下了党的建设新篇章,开创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局面。在继承优良传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考察时,首次提出“全面从严治党”。这既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伟大事业和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进入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立足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多次强调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提出了管党治党的新要求。在2015年两会上,他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的根本保证。要加强对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彻底改变对干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现象,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更多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根守魂,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政治本色;要重视基层风气问题,下大气力整治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不良行为;要着力净化政治生态,营造廉洁从政良好环境,政治生态也要山清水秀。正如总书记指出的:“党要管党丝毫不能松懈,从严治党一刻不能放松。”